当前位置: 首页 > 叉车培训

叉车培训证的报考流程居然这么简单事实真是这样吗

发布时间:2022-02-14 14:37:01 栏目:叉车培训 已有欣赏
某化工厂1台CPCD30的叉车在运输货物时,由于挡货架私自加高司机视线受阻叉车行驶过程中不慎把一名正在打扫卫生的工人撵压至死。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旅游观光车辆。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这起事故讲的就是平衡重式叉车。事故基本情况2015年7月20日上午11:00左右,位于某化工公司成品装载车间的一台CPCD30叉车在货物装车行驶过程中由于挡货架私自加高司机视线受阻不慎把一名正在打扫卫生的工人撞倒并带入货叉下部撵压,导致被撵压工人严重受伤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资料审查情况该叉车是某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CPCD30,起升重量3吨,起升高度3米,出厂编号05081758,出厂日期2005年9月,并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证N2,另有机械车辆驾驶证C1。有维修叉车的相关记录,但无设备改造记录。


事故勘察和原因分析事故现场情况经询问造成事故的叉车司机,他本人供诉在行驶过程中根本没有看见前方有打扫卫生的工人。同时作者本人也亲自座上驾驶室体会模拟现场情况,不要说死者只有不到1.6米身高,就是1.7米的人站在堆满货物的叉车前方也处于视线盲区内无法看见。事故原因分析叉车事故当时状态事故叉车挡货架被以焊接的方式用角钢加高约400mm,叉车司机视线盲区增大,无法看见正在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叉车的改造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在资料审查中并未发现此台叉车的改造记录,经询问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得知加强挡货架是由公司内维修工人完成,此单位并无叉车的改造资质。所以此次改造属于私自违法改造。

考叉车证应符合的条件为:
1.年龄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